香港优才计划获批后,受养人可以一起去香港生活居住,不过遇到不少人对于受养人这词有疑问,在询问自己的父母以及亲戚是否也能一起去香港。关于这一问题,我总结了一下,给大家解答这些疑问,希望对于大家有点帮助,也不用再问这些无头脑的问题。
1.受养人这一词只有你的已婚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才符合,你的女朋友你的同居伴侣都不符合的,并且小孩需要是在18岁以内才行的。
2.假如我的已婚伴侣是男性的怎么办,同性结婚在国外是可行的也能领证的,但香港是不承认同性婚姻的,所以也不能作为受养人。
3.我和配偶没有打算生小孩,在拿到香港身份之前就领养了一个孩子,那这个孩子也是可以作为你的受养人的,不过居住出具合法的领养文件。
4.通过受养人签证去香港生活居住,但没有多久就离婚了,这个时候要办理续签是否可行?这样是不行的,因为已经离婚了,所以不符合受养人关系。
5.已经拿到香港身份了,这个时候结婚能为配偶申请受养人签证吗?这是不可以的,需要在没有获得香港身份之前,也就是开始申请的时候就填写好受养人,当获得香港身份后,你的配偶只能通过申请单程证赴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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